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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裕隆日產汽車創新風雲賞

2017-2018裕隆日產汽車創新風雲賞

 

 

 

 

 

 

 

 

 

 

 

 

 

 

 

 

一、活動緣起:

裕隆日產汽車以「成為兩岸汽車產業『產品創新』與『服務創新』的標竿企業」為願景,舉辦「裕隆日產汽車創新風雲賞」,希望提供青年學子展現創意設計的舞台,讓優秀人才成為台灣產業界的創新種子,發揚創新精神,提昇台灣競爭力。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裕隆日產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三、設計主題:
DESIGN the future

四、設計主題說明:

題目:NISSAN “NEXT” Showroom

說明:

走進NISSAN Showroom,就是人車生活的開始

展現你/妳的創意想像與行銷點子,讓2023年的NISSAN Showroom發揮「innovation and excitement for everyone」品牌精神,用「安心、舒適、節能」與顧客共創人車新價值。

l   質感空間  (創新空間設計)

l   便利科技  (創新輔銷工具)

l   專業諮詢  (創新購車流程)

l   貼心服務  (創新服務模式)

五、參賽資格:

1.         全國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學學生 (以報名時身分認定,不含在職進修班;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2.         符合參賽資格者可跨校科系所組隊參賽,每隊人數1至3人為限。

六、活動時程:

報名時間

2017/10/02 ~ 2018/01/19

報名送件截止日

2018/01/19 前親自送達或郵寄送件(以郵戳為憑)

初選日期

2018年2月份

入圍決選公告

2018年2月份

決選作品送件截止日

2018/05/04前親自送達或郵寄送件(以郵戳為憑)

決選及頒獎典禮

2018年5月份

附註:確切時程及活動內容相關資料將依照裕隆日產汽車網站最新公佈資料為主。
 

七、競賽獎項:

金賞獎

「2017-2018裕隆日產汽車創新風雲賞金賞獎」1隊
獲獎隊伍可獲得NISSAN ALL NEW LIVINA轎車一部、該隊成員皆可獲頒獎座1座及獎狀1紙。
指導老師另可獲頒指導證明書及獎座1座。

銀賞獎

「2017-2018裕隆日產汽車創新風雲賞銀賞獎」1隊

獲獎隊伍可獲得獎金新台幣100,000元整、該隊成員皆可獲頒獎座1座及獎狀1紙。
指導老師另可獲頒指導證明書及獎座1座。

銅賞獎

「2017-2018裕隆日產汽車創新風雲賞銅賞獎」1隊

獲獎隊伍可獲得獎金新台幣50,000元整、該隊成員皆可獲頒獎座1座及獎狀1紙。
指導老師另可獲頒指導證明書及獎座1座。

優選獎

「2017-2018裕隆日產汽車創新風雲賞優選獎」共7隊

獲獎隊伍可獲得獎金新台幣30,000元整、講座1座,該隊成員皆可獲頒獎狀1紙。
指導老師另可獲頒指導證明書1紙。

附註一:本競賽將視參賽入圍作品水準調整獎項數量。

附註二:本活動屬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獲獎參賽者(以下簡稱中獎者)自行負擔10%之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者須自行負擔20%之所得稅),若中獎價值之扣繳稅額超過新臺幣2,000元整,應配合裕隆日產汽車辦理代扣繳相關事宜。中獎者需提供並填寫中獎者資料,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中獎者不同意繳交稅款,或不填寫提供相關資料、證件影本者,視為自動放棄獎品,中獎者不得異議。另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8類規定,凡參加各項競技比賽及各種機會得獎之獎金皆屬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依法需納入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進行申報。扣繳憑單將由裕隆日產汽車寄發予中獎者,請務必據實申報。

八、初選

報名方式

參賽者在競賽專屬網站http://www.nissan.com.tw/2017designaward報名,完成報名後系統會產生「報名序號單」,報名者需列印保存之。

作品規範

(1) 參賽者須提供初選企劃書乙份,內容需包含企劃名稱、企劃目的及企劃內容。

(2 )初選企劃書需以A4格式造冊,不含封面最多不可超過15頁,請將「報名序號單」影本附於封面,並附上電子檔案之光碟片一併郵寄。

送件截止日

作品及相關文件需於2018年1月19日前親自送達或郵寄送件(以郵戳為憑)。

送件地點:

「2017-2018裕隆日產汽車創新風雲賞」活動小組

電話:(02)2351-0488

傳真:(02)2351-0989

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信義路二段213號12樓西側

評選標準

創意                              50%

實際可行性                    30%

市場需求性                    20%

入圍

決選公告

(1) 2018年2月份在裕隆日產汽車創新風雲賞活動網站http://www.nissan.com.tw/2017designaward公布入圍決選隊伍名單。

(2) 入圍決選之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九、決選:

活動方式

(1)    入圍決選隊伍必須繳交決選企劃書乙份及展演資料之光碟片。

(2)    入圍決選隊伍代表必須親赴評選委員會展演其企劃內容,展演方式不拘,可以正式簡報、戲劇、影片等方式呈現,未能親赴展演者,視同放棄。

時間:展演時間15分鐘、評選委員Q&A 5分鐘,共20分鐘

(3)    評選活動不對外公開,由評選委員會依照評選標準選出得獎作品。

(4)    於決選送件截止日前未繳交作品視為放棄資格。

(5)    決選展演資料及器材,由參賽學生自行準備,並提供該展演內容資料之光碟片供裕隆日產汽車存檔與使用。

作品規範

(1)        參賽者須提供決選企劃書乙份,內容需包含企劃名稱、企劃目的及企劃內容。

(2)        決選企劃名稱需與初選企劃名稱相同。

(3)        決選企劃目的需與初選企劃目的相同。

(4)        決選企劃內容需與初選企劃內容企劃方向相符合。

(5)        決選企劃書需以A4格式造冊,不含封面最多不可超過20頁,並附上電子檔案之光碟片一併郵寄。

決選作品

送件截止日

作品與相關文件需於2018年5月4日前親自送達或郵寄送件(以郵戳為憑)。

送件地點:

「2017-2018裕隆日產汽車創新風雲賞」活動小組

電話:(02)2351-0488

傳真:(02)2351-0989

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信義路二段213號12樓西側

評選標準

創意                                 30%

市場需求性                    30%

商品化可行性                  30%

展演方式                         10%

決選公佈

2018年5月4日前未繳交作品視為放棄資格

2018年6月份在裕隆日產汽車創新風雲賞活動網站

http://www.nissan.com.tw/2017designaward  公布得獎名單

十、注意事項:

1.    欲參與本活動者,請詳閱本活動簡章,確認無誤並同意後,方可參與本活動;參與本活動者,視為已同意本活動簡章之所有條款,如有違反本活動簡章之情事,裕隆日產汽車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2.    每隊參賽學生僅限搭配一名指導老師,惟單名指導老師不限指導學生隊數。

3.    參加競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設計之作品,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商業企劃競賽,亦未曾於其他媒體公開發表,嚴禁抄襲仿冒。入圍決選隊伍之作品亦不得再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

4.    入圍決選隊伍之作品在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發現有不符本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裕隆日產汽車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召集評選委員會審議處理,必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與獎狀等獎勵物,同時於裕隆日產汽車網站上公告之。

5.    入圍決選隊伍須同意入圍決選作品之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均歸裕隆日產汽車所有。若有不同意本條規定者,請勿報名參加本活動。

6.    裕隆日產汽車得運用入圍決選隊伍於活動過程中含有作品及個人肖像之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及出版等用途,入圍決選隊伍應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

7.    參賽學生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8.    裕隆日產汽車得出版及公開展示入圍決選隊伍之作品,展示時間、地點及出版媒體之形式由裕隆日產汽車決定,入圍決選隊伍應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

9.    參賽學生須自行保證參賽作品於運送過程完整無損,若因搬運、郵寄發生損壞,進而影響比賽成績,將由參賽學生自行負責。

10.個資法相關聲明請參閱活動網站http://www.nissan.com.tw/2017designaward,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

11.以上辦法和活動時程,裕隆日產汽車保有調整修改之權利。

個資法相關聲明(會放在活動網站,不放簡章)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l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裕隆日產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裕隆日產汽車)

l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2017-2018裕隆日產汽車創新風雲賞DESIGN the future」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l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

l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ü   期間:自蒐集之日起至2018年活動結束且相關贈品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序執行完畢之日止。

ü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ü   對象:裕隆日產汽車、裕隆日產汽車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ü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l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了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ü   得向裕隆日產汽車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裕隆日產汽車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ü   得向裕隆日產汽車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ü   得向裕隆日產汽車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裕隆日產汽車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l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裕隆日產汽車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裕隆日產汽車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裕隆日產汽車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裕隆日產汽車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本活動參與者瞭解裕隆日產汽車上開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裕隆日產汽車蒐集、處理及利用本活動參與者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裕隆日產汽車於上開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活動參與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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